创建番禺垃圾处理文明区工作方案
http://www.pyrb.cn 2009年12月11日 13:58:24 来源:
垃圾处理是城市环境卫生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且是关乎人民身体健康的重大问题。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高度重视,把解决好垃圾处理问题作为造福一方的义不容辞的责任。继致全体番禺市民的倡议书发出后,现制定开展“创建番禺垃圾处理文明区”活动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人为本,以垃圾综合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目标,举全区之力,集全区之智,动员全区人民把我区建设成为垃圾处理文明区。
(二)工作目标
寻求共识、破解难题、促进和谐,认认真真问计于民众、问计于媒体、问计于专家,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集中群众智慧,努力在完善科学、民主、依法的政府决策机制以及建立科学的垃圾处理和管理机制上有新举措,切实把好事办成办好。
二、组织领导机构
成立以区长楼旭逵任组长的“创建番禺垃圾处理文明区”领导小组和办公室。
三、工作步骤和内容
以垃圾处理大讨论、大宣传、集民意、深论证、广评估五种方式,强化源头分类、回收利用、垃圾收运、集中处理、社会监管五个方面,逐步推进实施。分四个阶段,每个阶段召开各界代表座谈会或新闻通报会,向社会通报。
第一阶段:大讨论大宣传(2009年12月-2010年6月)
围绕垃圾处理形势及垃圾处理方式的主题开展,发动全区市民并邀请专家参与,通过大讨论让广大市民了解我区目前垃圾处理的难度与形势,认识到番禺的垃圾只能在番禺区内处理,并共同寻求相对合适的垃圾处理方式。主要工作有:
(一)向市民公布城市管理区长热线和区信访局、区市政园林局、区环保局投诉电话及邮箱,让全区人民都发表意见和建议,建立客观、理性、文明的民意表达机制。
(二)搜集并公布国内外垃圾处理的成功经验,大力普及环保科技知识。发动我区志愿者队伍,开展各种以环保为主题的互动活动,宣传垃圾处理知识。
(三)开展“我为番禺垃圾处理献一策”网上有奖讨论活动;开展“小手牵大手”、“小班会”、“调查问卷”等主题活动;开展“创建番禺垃圾处理文明区”有奖征文活动;开展“节约资源、绿色环保、从我做起”为主题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教育。
(四)举办垃圾处理知识“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活动。
(五)结合创文入户调查工作,向广大市民派发垃圾分类回收、资源再利用和减排处理常识资料。
(六)围绕如何消减处理我区每天产生的垃圾、用什么方式方法妥善处理我区垃圾这两个主题开展“大讨论”活动。运用城市论坛、专家研讨、动漫宣传、专题辩论等手段,让社会各界人士充分发表意见,并逐步形成共识。
第二阶段:垃圾分类减排(从2010年1月起,与大讨论同步进行)
围绕开展垃圾分类减排处理需要市民做什么、需要政府做什么两个主题开展工作,倡导人人参与垃圾分类减排,从源头做起,减少垃圾产生。主要工作有:
(一)组织有关部门、镇街、村、学校、居委会以及居民代表学习考察先进地区生活垃圾分类回收经验做法。
(二)在机关、校园、社区、农村广泛开展垃圾处理分类减排工作,首先在区机关、学校及洛浦、桥南等镇街开展垃圾分类减排试点。
(三)探索垃圾减排方式、途径,试验推广使用厨房垃圾粉碎机分流餐厨垃圾。
(四)探索建立垃圾减排奖励机制,政府对有效实施垃圾减排给予政策支持和适当奖励。
(五)完善“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市场运作、社会监管”的垃圾分类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和促进垃圾分类回收工作。
(六)区新闻媒体专题报道全区垃圾分类处理的推广情况;利用媒体刊发“创建番禺垃圾处理文明区”有奖征文优秀作品。
第三阶段:选址及建设(2011年1月-2012年12月)
围绕选择垃圾处理方式和处理地点的主题开展工作,让我区市民了解项目建设的法定程序,参与项目可行性研究、选址调研、论证和环评工作,科学合理决定垃圾处理方式和选址。主要工作有:
(一)聘请专业机构开展番禺区生活垃圾处理系统规划修编和区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等工作。
(二)在番禺区生活垃圾处理系统规划修编、区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基础上,由政府职能部门、专家、市民代表共同选择若干个垃圾综合处理项目选址进行可行性研究,并向社会公布。
(三)以召开座谈会和问卷调查的方式,收集项目选址周边地区群众在垃圾处理方式和选址问题上的意见和建议。
(四)公布垃圾综合处理项目选址情况,征求市民意见,择优选址建设。
(五)稳步推进项目建设。
第四阶段:科学监管(从2012年12月起)
围绕垃圾综合处理项目科学监管的主题开展工作,以实际工作成效消除群众疑虑,赢得群众认可。主要工作有:
(一)举办“创建番禺垃圾处理文明区”论坛,专题讨论科学监管问题。
(二)完善政府监管制度和监管措施,建立监管平台。
(三)建立社会监管机制,完善监督体系。
(四)对“创建番禺垃圾处理文明区”有奖征文活动和网上有奖讨论活动进行总结、表彰。
中共广州市番禺区委员会
广州市番禺区人大常委会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
政协广州市番禺区委员会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