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指示灯为何成摆设品
http://www.pyrb.cn 2009年4月9日 15:13:10 来源:

本报讯 (记者陈琳云)近日,有群众反映长堤路西路西丽桥下T字路口处,有交通指示灯却长期“停工”,成为了一个摆设品。
接到投诉,记者立即赶到所指地点一看究竟。T字路口位于东西走向的长堤西路路段,路口南临市桥河,北边垂直的则是西丽路,因为路口以西通了新路,还新建了公园,不但车流量增多,一到晚上,到公园及附近散步锻炼的人也多了许多。但记者看到,T字路口只有西边孤零零的一组交通指示灯,而东向和北向却没有,仅有的这组指示灯也是处于关闭状态(见右图,陈琳云摄)。
就此情况,记者向交警部门进行了解,但区交警大队设施组组长戴演涛却对此表示了无奈。“路权单位并没有将此路段的管理维护权移交给我们,我们是没有权力随意进行交通设施建设的。根据这个路口交通状况,我们曾向路权单位基建办提过建议加装交通指示灯,对方也接受了我们的建议,但至于怎么建,建成怎样,决定权还是在路权单位手上。”戴演涛告诉记者,建成的这一组指示灯完全起不了指挥交通的作用,所以交警部门只好建议暂时停止该组灯投入使用。
对于为何只安装一组交通指示灯,该路段的投建单位区基建办一位李姓负责人表示,由于路口西向的部分路段还没完全建好开通,所以交通设施的建设还需要一段时间,但基建办已经跟相关部门开始对路段的交通设施建设进行整体规划。
戴演涛告诉记者,一说起交通设施,大家都觉得肯定是交警部门的事,甚至包括一些路权单位也这样以为。其实只有当路权单位将管理维护权移交给交警部门后,交警部门才有责任进行交通设施建设和维修,也正因为如此,特别是在一些国道和省道,交通设施的建设和维护都非常不到位。“更重要的是我们经费太少,每年数百万的费用仅维护计划内的交通设施都勉强,更不用说计划外的了。”戴演涛表示,道路交通设施的建设虽然少不了交警部门或其他相关专业的指导,但更需要路权单位的积极配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