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理解和珍惜“粤十五条”
http://www.pyrb.cn 2009年3月25日 21:52:27 来源: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月份正式发布的《关于促进我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就促进广东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提出了十五条具体意见。有业内分析人士认为,“粤十五条”的出炉是广东省政府结合广东省实际情况,依据国务院“国十三条”的的精神进行的具体细化,总体而言较为“中规中矩”,也有学者用“空洞无物”来形容“粤十五条”,认为在金融危机影响下放松对外资限制和土地出让金延期这些新规定基本是拳头击打棉花的感觉;而某网络调查的结果显示,多数网名对粤条的实际作用持怀疑态度,最近黄华华省长曾明确表示重中之重是做好“五个抓”:一是抓住房消费,二是抓支持引导,三是抓政策扶持,四是抓优化服务,五是抓市场监管,同时也提到“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积极应对市场调整,以合理价格促进商品住房销售。”专家经分析认为,黄省长有关引导开发企业以合理价格促进商品住房销售的内容,在“粤十五条”中并没有得到相应的强调和体现。因此怀疑“粤十五条”的实际作用,尤其是近期报道称“粤十五条”颁布后产生立竿见影效果,不仅交量回升,价格也回升,其中64在售盘同时涨价,有的个案涨价高达一千多元/平方米。
不少专家一向不主张救市,他们认为“房地产市场不能救,一救就反弹”,交量反弹是社会和谐的预兆,但是价格反弹会马上对交易反弹造成灾难性打击。这一观点,好像从“粤十五条”出台后的情况可以找到些许依据。据报道,近期住建部派员微服私访调研楼市,据说暗访组所到城市,除了要求地方政府提供统计资料外,一个重要的任务就是隐秘身份到各楼盘现场去了解真实状况。媒体报道出来的结论是,暗访组称全国房市成交回暖。在关于房地产市场的争论太多、博弈太复杂、统计数据也多如牛毛且矛盾多多的情况下,住建部这一次组织的微服私访显然具有更接近事实真相的实际效果。然而“回暖”一词用在这里似乎还是很暧昧,因为对价格走势的情况并未透露更多内容。实事求是地看,现在市场缺乏的东西正在补课,比如政府加大保障房的供应力度,而另外一个方面,对于发展商的真心爱护、经营监管以及企业公民责任意识的引导和奖励似乎仍显不足。正是因为这种必要的爱护、监管和奖励不到位,才导致“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的痼疾顽症反复出现,这始终不是一个健康机制应有的表现。
大家都知道,一方面是因为房价高才限制了刚性需求者的购房欲望,而如果房地产商要提高价格又想增加销量,这在当前这种经济形势下似乎是“鱼与熊掌兼得”。想把房子卖出去,最该怎么办?就是应该让那些想买房子自住的人买得起,买得起当然不能完全发展商来承担责任,比如金融支持、政府采取措施增加市民收入以提高支付能力等,但降价也是必须的程序。按照一般的市场经济规律,你要把东西卖出去,主要就是调整价格,不要指望借助其它更多的外力,更不要指望天上掉馅饼。当然,降价的限额是以合理利润加综合成本之后的价格水准,发展商没钱赚那也是绝对不正常的。
笔者认为,救市之所以一直是争论核心,其实也就是不同立场的人怎么看待救自己的问题,政府、发展商和刚性居住需求者各自站在什么位置看问题,取决于各自的生存状态,所以争不出结果,如果把泛泛而谈梳理到是救管理市场的政府的财政尴尬,还是救市场供应方的经营持续力或者需求方的实际购买力,分清各自的愿望,判断症结所在,出台相关措施,意义才会普及,问题才会逐步解决。鉴于此,有三点想法:
“粤十五条”措施出台有一定针对性,注重了在稳定市场健康发展的方面,比如关于强化住房保障体系,鼓励商品房消费,扶持房地产开发企业。但“意见”不是一成不变的,方向定了,执行的时候应该随着现实的变化不断完善内容,增加统筹解决问题的科学性,加大监管环节的力度,在界定“合理价格”方面做些实际有效的工作,惟此方能达到《意见》所预期的目标。
而对于发展商而言,应该正确理解“粤十五条”,它的出台绝不是为了鼓励涨价,不是为了鼓励炒房,不能给点阳光就灿烂,而是在遇到一个好的机遇以后倍加珍惜,把责任和赚钱统一起来,这样才能赢得更多口碑,得到了越来越多置业者真心拥戴以后,企业才可能长久地发展。
对于首次自住型置业者而言,建议做到理性应对,有条件、又有居住的刚性需求就可以出手,但是要选择便利和性价比高的房子。不要老想到买最便宜的房子,“抄底”一说并不靠谱,因为“抄底”一词是从股市来的,而股市的跌与涨,其实就是庄家或者机构调动或者打压芸芸散户投资者积极性以做出错误决策而捞钱的手段,而房子却是有基本的价值参照体系的,比如大致的成本和利润匡算加上生活条件的便利性、环境的舒适性以及区位前景的期待值等附加因素,就可以基本判断自己所购的物业是不是划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