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房建设计划年内能完成吗

http://www.pyrb.cn 2009年11月6日 12:38:35 来源:

  □吴  穹

  最近有消息报道说,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日前在“环境与发展国际研讨会”上回答记者提问时称“年初下达的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年内可以完成”。看到这个消息,买不起市场上高价房的人们着实高兴了一阵子,但是过后仔细分析发现有点被忽悠的感觉,都在心里犯嘀咕:如果不是媒体报道仇副部长的原话时理解错误,那么只能说明这种表态是严重的不负责不严肃不科学。

  一边是商品房拔地而起,“地王”频出,一边是保障房建设进度缓慢。此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的《关于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实施情况的调研报告》显示,今年国家下达的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全国共需投入1676亿元,其中,中央投入493亿元,占29.4%;地方配套1183亿元,占70.6%。但截至8月底,保障性住房建设完成投资394.9亿元,完成率仅为23.6%。据调查得出的初步结论,完成进度严重滞后的原因是,一些地方由于配套资金不到位和征地、拆迁等前期工作准备不足,“报告”得出了“可能难以完成今年的建设计划”的结论。10月30日,这个报告被提交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进行讨论。时间仅仅过了几天,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就表态“年初下达的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年内可以完成”,不知道这个依据何在?

  从理论上讲,前8个月完成保障房建设进度不足年度计划的1/4,那么后4个月要完成计划内剩余的76.4%谈何容易?何况所剩余的时间不是4个月而是2个月。简单分析一下,至少有这么几条是不可能的:

  第一,时间进度不可能。《关于部分重大公共投资项目实施情况的调研报告》是10月28日经媒体报道才知道有“前8个月实施不足年度计划1/4”这个数据的,而在8月31日后到11月1日前的两个月时间里,在没有任何督促措施的情况下,相信各地不会有多大进展。即使有很大进度,这个进度可以假设已经完成了50%(可以想象这是绝对不可能的事情),那么在后两个月完成年度计划的50%也有很多客观限制。

  第二,气候条件的不可能。“前8个月实施不足年度计划1/4”这个数据是就全国而言的,中国幅员辽阔,南北气候条件差距较大,南方已然温暖如春,而北方早已白雪皑皑,个别地区的霜冻期达到四个月以上甚至半年,那些自然条件相对较差的地区要在恶劣气候条件下施工,不仅进度没有办法保证,而且施工质量也没有办法保障。

  第三,资金到位的不可能。同样是地区差别导致的保障房建设任务的北重南轻导致不可能,南方气候条件好的省份相对北方和中西部地区的经济条件要好很多,人们的安居条件也好很多,进而经济条件好的地方建设保障房的任务相对更轻一些,这就使得所欠任务的大头落在中西部和北部地区,前面已经指出完成计划严重滞后的原因是地方配套资金不能到位,那么前8个月不能到位的资金在后四个月(其实就是后两个月)就能够足额到位吗?再说,中央的投入资金也显得不足。在国家两年扩内需的4万亿元投资计划中,有4000亿元将投向廉租住房、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住房,平均每年要有2000亿元投向保障性住房,即使按照所谓的年度计划中央投入493亿元,可是至今只完成投资394.9亿元,年度投入计划总额中还有100亿元没有到位,剩下的钱哪里去了?难道说4万亿中绝大多数都要地方拿大头的配套资金?

  第四,保障措施的不可能。过去只要是中央安排的重要项目,都会有详细的计划,同时有严格的措施保障项目实施进度、投资进度与时间进度的同步,既然此前没有按照进度要求完成,谁能保证配套资金能够足额准时到位、施工进度按时完成?如果现在下死命令必须完成,那么就犯了另外一个更加严重的错误:违背科学发展观瞎指挥!

  种种不可能暴露了几个值得深思的问题:有关部门到底作为没作为?没有严肃科学的可操性强的规划,缺乏推进规划顺利实施的保障措施算不算失职?地方政府是没有配套资金,还是心思没有用到建设保障房这个民生工程上来?有没有正确面对现实的严谨态度?随意表态的依据何在?

  保障房建设缓慢只能有两种主要原因,要么是建设计划安排不切实际,超越了承受能力;要么是承担建设任务的地方消极怠工,根本没把完成任务当回事。国家下达今年的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是作为重大公共投资项目安排的,应该具有约束力。依照以往惯例,中央重大预算安排都很慎重,都以上一年预算执行情况作参照数,努力了都能够完成。今年也是如此,下达的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并未超越承受能力,地方进度缓慢,不是不能也,而是不为也。

  先说资金承受能力问题。有关报道表明,今年各地发行了不少地方债券,按照财政部的要求,这部分资金要优先安排中央投资地方配套的公益性建设项目及其他难以吸引社会投资的公益性建设项目。因此很多地方都表示,把地方债券主要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村民生工程和农村基础设施等,可是地方债券发行完了,一些地方的配套资金却没有到位,这些钱究竟用在了什么地方?财政部出台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从土地出让净收益中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安排用于廉租住房保障的资金。今年不少地方土地市场很是红火,“地王”不断出现。截至9月底,北京、上海等城市土地出让金已超过前两年的全年水平。2007年全国土地出让金收入约为1.3万亿元。如果从土地出让净收益中拿出10%肯定是一个很大的数字,那么一些地方有没有从土地出让净收益中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安排用于廉租住房保障的资金呢?由此看来,保障房建设严重滞后于计划的原因恐怕并不是资金没有渠道保证,惟一的原因就是缺少执行。

(编辑:陈志成)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上投稿 - 网上订报 - 本站导航 - 网站旧版

番禺日报版权所有:2003-2009 著作权与商标声明 法律声明

报社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市桥清河东路319号区行政办公中心东楼五楼、六楼

粤ICP备05087307 本站由番禺日报所有,未经本站书面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